金昌市发布第四批诚信红黑榜 十项措施惩戒失信者

时间:2016/05/26/ 10:33      来源:甘肃文明网|0

发布会现场

发布会现场

  5月24日,由金昌市文明办牵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工商局、市国税局、市质监局、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等部门联合举行“共筑诚信·德润金昌”金昌市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发布了金昌市第四批诚信“红黑榜”,其中金昌市隆凯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等32家企业和潘多俊等29名失信被执行人列入“黑榜”名单,金川镍都实业有限公司等72家企业进入“红榜”名单。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国税局对列入“黑榜”名单的32家企业和29名失信被执行人公布了惩戒措施。

  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建立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营造诚实、自律、守信、互信的社会信用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截至目前,金昌市共发布了4批诚信“红黑榜”名单,对239家诚信企业、53家失信企业和39名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了集中通报,在全社会产生了很好的教育、警示、激励和导向作用,达到了预期目的。

  对列入“黑榜”名单的企业和失信被执行人,金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惩戒措施有五条,分别是: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外出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及动车;实施信用惩戒,包括限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限制企业法人招投标;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涉嫌构成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起诉或申请人人身受到伤害、财产受重大损失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自诉;特别是禁止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金昌市国税局对列入“黑榜”名单的企业和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措施也有五项,分别是:公开其直接责任人员名单,对直接责任人注册等级或者负责经营的其他纳税人纳税信用直接判为D级;普通发票的领用实行交(验)旧供新,严格限量供应;加强纳税评估,严格审核其报送的各种资料;列入重点监控对象,提高监督检查频次,发现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的,不得适用规定处罚幅度内的最低标准;将纳税信用评价结果通报相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在经营、投融资、取得政府供应土地、进出口、出入境、注册新公司、工程招投标、政府采购、获得荣誉、安全许可、生产许可、从业任职资格、资质审核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

  今后,金昌市文明办将积极协调县、区和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以社会征信体系建设为载体,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目标,以相关职能部门为依托,以褒扬诚信、惩戒失信为手段,以形成有利社会舆论为推动,以培育诚信文化为根本,着力在“打基础、建机制、抓长效”上积极作为。深化诚信实践,在重点领域开展系列诚信创建活动,整合各方力量依法惩戒失信行为,让诚实守信社会风尚在金昌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有针对性地加强各领域的信用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信用档案,及时发布诚信“红黑榜”,着力改善各行业、各部门的信用环境。大力宣传诚实守信的好典型,宣传推进诚信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参与诚信建设的好局面。要把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纳入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测评体系,不断推进行业、部门和地方信用建设,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市政府新闻办主持本次新闻发布会,市工信委、市环保局、市文广新局、市银监局、人民银行金昌市支行等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发布会。(何琦)

责任编辑:庞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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