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化建设

时间:2019/04/28/ 10:29      来源:陇南市文明办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教育。陇南把加强宣传教育作为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化建设的重要抓手,突出政务诚信、行业诚信、企业诚信、个人诚信建设,聚焦广大群众高度关注、涉及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在春节、“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6.14”信用关爱日、“9.20”公民道德宣传日、“12.4”法治宣传日、“我们的节日”、“三下乡”等节庆活动中,广泛开展诚信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村镇、进学校、进社区活动,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广泛开展诚信建设文明实践教育。借助报纸、电视、和政务微博、微信媒体平台坚持广泛宣传诚信建设的法规和先进典型,曝光失信案例和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升社会认知度,让信用意识深入人心,倡导社会重信用、人人守信用、事事查信用的文明风尚,在全市营造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良好社会环境。

  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建设。陇南市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制度化建设,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快速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2018年,制定印发了《陇南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市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络员制度的通知》,要求市直各部门确定专人承担联络员职责,明确了联络员工作职责和任务,完善了联络员会议、学习培训、信息数据反馈、督导考评等工作制度,市直36个部门确定了36个联络员具体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同时,向所辖9个县区下发了《关于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当前重点工作的通知》,要求县区具有“双公示”职能的部门和单位认真梳理本部门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事项,明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承办人员,确定专人负责双公示信息录入工作,已发放账号79个,持续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力度。

  加强社会信用平台建设。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安排协调,市发改委、财政局、信息化办等相关部门安排专人积极配合实施, 2018年11月,建成陇南市级信用平台和信用中国(甘肃陇南)网站并上线运行,并与省平台对接,完成数据转移工作; 12月,信用信息平台成功接入陇南市政务大厅,实现了信用信息在行政审批、业务办理等方面的嵌入式应用,平台已导入法人信息数据141096个,信源单位85个,累计报送有效数据5161条。陇南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支持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工程建设、项目申报、行政许可、资质认定等领域实现信用管理,提供信息查询和核查比对等服务,推进公共信用信息的政府应用和市场应用。

  引进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陇南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引进入驻绿盾征信陇南第三方大数据信用服务机构,设立“企业征信窗口”,充分发挥绿盾全国企业征信系统大数据征信模式的优势,依法为陇南市企事业单位、社团组织进行信用信息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信用信息服务,帮助建立完善信用档案,出具信用报告,提供市场信用调查,信用认证、评定、维权、修复、风险防控、商账追收,信用咨询、管理、培训、技术服务,帮助企业见证信用。目前,已帮助全市13余万家企事业单位建立大数据信用档案,引导企业签订诚信承诺书8960份,为373家企业出具信用报告,为全市760家企业进行实地信用认证,为全市52家企业搭建了“竞信商城”信用电商平台及陇南市电子商务协会官方平台、绿盾征信甘肃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为10家企业及个人提供信用维权服务,追回欠款100多万元。

  加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设。陇南全面建立推行制度完善、对象准确、责任明确、奖惩及时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建立违法失信黑名单的公开曝光制度和市场禁入制度,印发了《陇南市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实施方案》,转发了《关于对严重危害正常医疗秩序的失信行为责任人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关于对科研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通知》等系列联合惩戒备忘录。市人社局在信用中国(甘肃陇南)网站发布了《关于公布2018年陇南市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及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公告》。全市税务系统公布了评选的企业“红榜”名单,评选“信用村”1900个,评选表彰“诚实守信道德模范”20名。市、县区人民法院公布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421人次,主动履行义务的有1075人,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

Copyright 2011 甘肃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版权所有 陇ICP备13000735号-1
技术支持:每日甘肃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