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发布“公筷公勺”使用规范

时间:2020/05/10/ 14:01      来源:酒泉市市场监管局

  为全面推行使用“公筷公勺”,促进全市文明餐桌建设,最大限度防范和减少餐饮环节交叉污染造成的疫情传播或食源性疾病发生,有效降低公共卫生安全风险,提升餐饮服务质量,打造城市文明品牌,提高社会文明和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特制定本规范。

  1.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酒泉市辖区所有餐饮服务单位(包括:大型餐饮、中型餐饮、小型餐饮、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工地食堂、其他食堂等)。小餐饮店、小摊点、家庭聚餐以及农村集体聚餐参照执行。本规范结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执行。

  2.术语和定义

  公筷公勺是指两人以上同桌就餐时为方便分餐而摆放的公用筷子、勺子的统称,专用于从公用餐饮器具中夹取菜肴放到个人使用的餐饮器具中。公筷公勺架是指专用于放置公筷公勺的支撑物。

  3.公筷公勺的设置

  3.1公筷、公勺、夹子的外形尺寸。公筷公勺的外形尺寸应当明显区别于普通筷勺,便于印制(烫)“公筷(勺)”的字样(印、烫面应平整、光滑,便于清洁)的,建议印制相关字样;公筷公勺和私筷私勺之间宜通过造型、质料和色彩来区分;采用颜色区分,宜为白色或绿色(建议公筷优先选择“绿色”,绿色代表健康,与绿色食品谐音,有利于提升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认知度);公筷、公勺的尺寸要明显大于普通筷子(普通筷子标准长度是约为22-24厘米;普通勺子约为15-18厘米),方便稍远距离的夹取或盛取,避免混用;夹子应为不锈钢等材质,表面应光滑、平整便于清洁。

  3.2公筷公勺架的设置。设置公筷公勺架以“方便支撑、干净卫生”为原则,对公筷公勺架的外观、尺寸不做统一要求,餐饮服务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设置符合食品安全要求、外观精美、富有特色的公筷公勺架,提升健康文明用餐水平。

  3.3公筷公勺的设置数量。餐饮服务单位要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足够数量的公筷公勺,配备数量应按照店内就餐时最大客流量对应配备,每盘(盆)上应放置一双公筷(勺、夹)。

  3.4公筷公勺的购进。购买公筷公勺必须是从合法渠道购进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合格产品;不具备或不能满足餐具洗消保洁能力的单位,当地有提供消毒餐具企业的单位,本着自愿的原则,也可自行选择使用餐具集中消毒公司提供的合格的公筷公勺;公筷禁止使用“三无”标识的一次性筷子。

  4.公筷公勺的摆放

  4.1摆放到餐桌上的公筷公勺及公筷公勺架应当经过严格的清洗、消毒。

  4.2公筷公勺及公筷公勺架应当在开餐前半小时之内趁热摆台。

  4.3按照“一菜一公筷(夹)、一汤一公勺”的原则,在每一道菜食(含热菜、凉菜、主食、水果等)旁边放置一套公筷(夹)或公勺,并置于架上。

  4.4农村集体聚餐视具体情况合理配备摆放公筷公勺,鼓励有条件的聚餐场所严格按照“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的要求摆放公筷公勺。

  4.5积极引导大型聚餐及农村集体聚餐实行自助分餐用餐,根据菜食品种,摆放相应数量的公筷公勺,以方便就餐者自助取餐。

  4.6实行分餐制的餐饮单位(学校、职工食堂、单人就餐的小餐饮、课外辅导“小饭桌”等)暂不统一推行,但应在就餐区域张贴、放置使用公筷、公勺,文明就餐的宣传画、宣传桌签等。

  5.推进健康文明用餐

  5.1大力宣传倡导“公筷公勺行动”。餐饮行业主管部门、监管部门、餐饮服务单位要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微博、网站、电子显示屏、海报、提示牌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公筷公勺行动、文明餐桌行动。

  5.2推进文明餐桌。餐饮服务提供者在餐饮场所(大厅及包厢)张贴“公筷公勺行动倡议书”等宣传海报,在餐桌上摆放“使用公筷公勺,健康文明用餐”提示卡、合理膳食、适量点餐、“光盘行动”、“打包”等提示卡,营造文明餐桌氛围。

  6.公筷公勺的卫生管理

  6.1分类管理。餐后应当及时对所有餐饮器具按规定程序进行清洗、消毒、保洁。对重复使用的公筷公勺可单独收集、清洗、消毒,定位存放,保持清洁卫生,以便于下一次供餐使用。

  6.2消毒要求。公筷公勺及公筷公勺架的清洗消毒,应当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中关于餐用具清洗消毒的要求操作。餐饮单位可以自行选择符合本规范要求的集中消毒公司经过清洗、消毒、检验、包装的公筷(按新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要求索取检验报告)

  6.2.1物理消毒采用蒸汽、煮沸消毒的,温度一般控制在100℃,并保持10分钟以上。采用红外线消毒的,温度一般控制在120℃以上,并保持10分钟以上。采用洗碗机消毒的,消毒温度、时间等应确保消毒效果满足国家相关食品安全标准要求。

  6.2.2化学消毒(除学校食堂)

  主要为使用各种含氯消毒剂(漂白粉、次氯酸钙、次氯酸钠、二氯异氰尿酸钠、三氯异氰尿酸、二氧化氯,不包括二氧化氯消毒剂,上述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新发布的消毒剂的标准要求)消毒,在确保消毒效果的前提下,可以采用其他消毒剂,不得使用非餐饮具消毒剂进行餐饮具消毒。

  6.2.3使用含氯消毒剂的消毒方法:

  步骤一:严格按照含氯消毒剂产品说明书标明的要求配制消毒液,消毒液中的有效氯浓度宜在250mg/L以上;含氯消毒剂易分解,与其他物质发生反应,易残留,应慎用;含氯消毒剂与二氧化氯不是同一物质,不能混淆概念和误用;

  步骤二:将餐用具全部浸入配制好的消毒液中浸泡5分钟以上;

  步骤三:用清水浸泡1分钟以上后,再用流水冲洗一次,确保餐具不残留消毒液;

  步骤四:消毒柜二次消毒后,置于保洁柜内,供餐前30分钟内趁热摆台。

  6.2.4使用二氧化氯的消毒方法:

  步骤一: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标明的要求配制消毒液,消毒液中的有效氯浓度宜在100mg/L-150mg/L;

  步骤二:将餐用具全部浸入配置好的消毒液中10-20分钟;

  步骤三:用清水浸泡1分钟以上后,再用流水冲洗一次,确保餐具不残留消毒液;

  步骤四:消毒柜二次消毒后,置于保洁柜内,供餐前30分钟内趁热摆台。

  6.3保洁要求。

  6.3.1公筷公勺及公筷公勺架清洗、消毒后宜沥干、烘干。

  6.3.2消毒后的公筷公勺应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识。

  6.3.3保洁设施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清洁,避免清洗消毒后的餐饮具受到污染。

  7.公筷公勺服务管理

  7.1餐饮服务单位要建立健全公筷公勺管理制度,将公筷公勺从餐饮器具管理中相对独立进行管理,从公筷公勺的采购、储存、清洗、消毒、保洁、使用、卫生管理等各个环节加强管理。

  7.2消费者不得用公筷公勺取食并进食,不得使用公筷公勺夹取或盛取个人餐饮具中的菜食。

  7.3公筷公勺专用公用,不得与个人使用的筷子勺子混放混用。

  7.4餐饮服务单位要将公筷公勺的管理纳入自查重要内容,定期自查,及时整改。

  7.5就餐前,餐饮服务单位的服务人员应主动宣传和引导就餐者使用公筷公勺,介绍公筷公勺的摆放位置和使用方法。席间,服务人员应注意观察,若发现就餐者用自用筷、自用勺取食时,应及时予以提醒;若发现就餐者用公筷公勺进餐后,应及时更换公筷公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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