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侮辱诽谤英烈入刑叫好

时间:2020/06/30/ 16:01      来源:福建日报

  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28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将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草案规定,侮辱、诽谤英雄烈士,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英烈,是一个国家特定时期的历史记忆。正是有了千千万万英烈的英勇牺牲,才换来国家的和平发展。缅怀英烈,维护英烈声誉,不仅是对英烈的尊重,也是对历史的铭记。学习英烈、尊重英烈理应成为全民共识,熔铸于每个人的灵魂。

  近年来,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事件时有发生——从“暴走漫画”戏谑侮辱董存瑞烈士和叶挺烈士内容的短视频,到抖音广告“侮辱英烈”事件;从对四川凉山州火灾中牺牲的30位消防人员进行诋毁、侮辱,到诸如“狼牙山五壮士欺压百姓”“黄继光堵枪眼不合常理”等言论的出现……都扰乱了公众对英雄形象的认知,冲击了社会价值观。试想,若放任黄继光、邱少云、狼牙山五壮士等英烈被污蔑,还有多少人会舍生忘死、为国奉献?依法保护英烈权益,无疑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必要性。

  事实上,对于英烈权益的保护,法律一直在完善。此前,对于侮辱、诽谤英烈的行为,作恶者除受到舆论谴责外,还会被治安处罚。2018年实施的《英雄烈士保护法》明确规定:以侮辱、诽谤或者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根据现行法律,对作恶者的行为如何追究刑事责任,并未给出具体规定。同时,由于违法成本低下,难以对侮辱、诽谤英烈的不法行为形成威慑,使得侮辱、诽谤英烈的不法行为难以从根本上绝迹。

  此次提交审议的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将侮辱、诽谤英雄烈士的行为明确规定为犯罪,提高了侮辱、诽谤英烈不法行为的违法成本,倒逼一些人自觉规范自身言行,不敢逾越法律红线;另一方面,刑法利剑高悬,有助于在全社会形成尊崇英烈、捍卫英烈的法治氛围,进一步传承和弘扬英烈精神。

  旗帜鲜明捍卫英烈权益正当其时。一方面,要做好普法宣传教育,让公众加深对新规的了解,不断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水平,自觉尊法守法;另一方面,要抓好对公众的思想品德教育,让公众明辨是非,自觉摒弃低俗、恶俗的价值观。比如,针对一些影视剧“戏说英烈”的行为,相关部门要在源头把好关口,对革命历史题材作品的内容严加规范,对肆意触碰红线者依法依规打击,营造敬畏英烈、崇拜英烈的社会氛围。(包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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