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德立身,塑造教师美好形象

时间:2020/12/10 17:12      来源:广州日报

  教育部日前曝光8起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典型问题。如江苏省宿迁市沭阳县翰林学校教师耿某带领学生应援娱乐明星问题,江西省抚州市南丰一中教师徐某某体罚学生问题,辽宁省沈阳市第127中学教师金某有偿补课问题。

  “一个人遇到好老师是人生的幸运,一个学校拥有好老师是学校的光荣,一个民族源源不断涌现出一批又一批好老师则是民族的希望。”好老师是人生最美的遇见,也是国家宝贵的财富。

  “师也者,教之以事而喻诸德者也。”好老师有很多标准,其中两条是根本:学识与道德。如果说,扎实的知识功底、过硬的教学能力、勤勉的教学态度、科学的教学方法是教师教书之本,那么,文明的行为举止、博大的仁爱之心、高尚的道德情操、非凡的人格魅力则是教师育人之基,两者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缺一不可。

  德者,才之帅也。每一种职业都有基本的职业道德,何以师德成为职业道德之高峰?因为教师是一种特殊职业,从事的是以心育心、以德育德、以人格育人格的伟大事业,所以其职业道德必须是崇高的、伟大的。“吐辞为经、举足为法”,要做学生的榜样,教师没有超越一般职业道德水准的师德是不行的。

  所幸的是,我国1600多万教师,绝大多数都是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甘为人师的,是他们挺起了中国教育的脊梁。毋庸讳言,极少数情况下的确存在个别教师放松自我要求,不能认真履职尽责,甚至做出了伤害学生、有违师德的事情。教育部曝光这8起典型问题,充分表明了教育行政部门对师德违规问题“零容忍”的态度,对涉事学校、教师乃至全国各地各级各类学校、教师都敲响了一次警钟,师德这根弦任何时候都不能松。

  师德兴,教师队伍兴;师德强,教师队伍强。任何一起师德失范事件都是对学校、对教育系统的一次伤害。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既要抓日常教学与教育,也要抓师德建设与管理,不能顾此失彼,以致“后院起火”。要把师德建设和管理作为教师队伍建设、学校日常管理的工作重心,真正把责任记在心里、抓在手上、扛在肩上。

  “师德师风建设应该是每一所学校常抓不懈的工作,既要有严格制度规定,也要有日常教育督导。”制度规定层面,除了教育法、高等教育法、教师法等对师德有专门规定外,教育部于2018年11月印发了《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列出了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是广大教师自我对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遵照执行的蓝本。

  日常督导层面,一要不断健全监督机制。在监督内容方面,要将师德建设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在监督主体方面,垂直管理要与横向监督相结合,构建起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师德监督体系;在监督平台方面,要建立行之有效的多种形式的师德问题举报平台,让管理部门及时掌握信息动态。

  二要不断健全查处机制。坦率地讲,教育领域已不是一片净土,个别教师在经济大潮的冲击下,已逾越了师德底线。尽管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准则规定、导致师德行为失范的是极少数,但群众对此反响强烈、社会影响很坏,必须以“零容忍”的态度查处到位、整改到位。

  三要健全问责机制。学校是师德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发生严重的师德问题,学校管理者难辞其咎。因此,对教师队伍建设不力,对教师严重违反师德行为监管不力,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教师的无私奉献,大家看得见,也不会忘记。教师待遇不断改善、社会地位不断提高,就是国家重视教育的体现。广大教师要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提升自己,做学术的高人、做道德的楷模,无愧于人民教师的称号。(练洪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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