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期:2026/03/10 11:03 来源:文明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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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当前,我国印刷发行行业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持续深化,印刷经营、发行服务、内部资料管理等各环节的合规要求日益明确,对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提出更高标准。为帮助行业从业人员精准掌握政策规定、提升业务素养,切实筑牢行业安全运行防线,甘肃文明网、“文明甘肃”微信公众号共同开设“印刷发行及内部资料工作应知应会100问”专栏,以“每天一问”的形式,助力从业人员切实将制度要求转化为日常工作实践,为推动印刷发行行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九十五问
问:编印内部资料性出版物,应严格遵守哪些规定?
答:1.按照批准的名称、开本(开版)、周期印制,不得用《准印证》印制其他内容,一次性内部资料不得一证多期,连续性内部资料不得一期多版;
2.严格限定在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内部交流,不得标价、销售或征订发行,不得在公共场所摆放,不得向境外传播;不得将服务对象及社会公众作为发送对象,也不得以提供信息为名,将无隶属关系和指导关系的行业、企事业单位作为发送对象;
3.不得以工本费、会员费、版面费、服务费等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刊登广告,不得搞经营性活动;编印单位不得利用登记、年检、办证、办照、评奖、验收、论证等工作之便向服务和管理对象摊派或变相摊派;
4.不得将内部资料承包给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与外单位以"协办"等其他形式进行编印和发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