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发行及内部资料工作应知应会100问丨第九十七问

日期:2026/03/12 11:03  来源:文明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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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

  当前,我国印刷发行行业规范化、法治化建设持续深化,印刷经营、发行服务、内部资料管理等各环节的合规要求日益明确,对从业人员的专业能力提出更高标准。为帮助行业从业人员精准掌握政策规定、提升业务素养,切实筑牢行业安全运行防线,甘肃文明网、“文明甘肃”微信公众号共同开设“印刷发行及内部资料工作应知应会100问”专栏,以“每天一问”的形式,助力从业人员切实将制度要求转化为日常工作实践,为推动印刷发行行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九十七问

  问:根据《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哪些违法行为由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给予警告或处以罚款?

  答:1.未经批准擅自编印内部资料的;

  2.编印含有禁止内容的内部资料的;

  3.违反规定编印、发送内部资料的;

  4.委托非出版物印刷企业印刷内部资料或者未按照《准印证》核准的项目印制的;

  5.未在印刷完成后10日内向核发《准印证》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送交样本的。

  6.有其他违反规定行为的。

责任编辑:任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