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党委宣传部,兰州新区党工委办公室,省属新闻单位,省内有关高校,中央、香港新闻单位驻甘机构:
根据《甘肃省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关于2022年省级工作部门表彰项目的复函》和《对外宣传甘肃优秀工作奖和优秀新闻作品奖评选办法》,现将开展2020-2021年度对外宣传甘肃优秀新闻作品奖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评选对外宣传甘肃优秀新闻作品奖,旨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和国际传播工作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指示要求,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发挥优秀新闻作品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激励和团结引领更多媒体服务我省中心大局工作,推动甘肃对外新闻报道形式、内容、体裁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甘肃对外传播能力建设水平,不断扩大甘肃对外知名度、影响力和美誉度,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幸福美好新甘肃营造积极的外部舆论环境。
二、评选项目及设奖数额
按照有关规定,评选表彰对外宣传甘肃优秀新闻作品奖300个。其中,一等奖60个,二等奖100个,三等奖140个。
对外宣传甘肃优秀新闻作品奖共设5大类评选奖项:
1.报纸类:消息、评论、通讯、系列(连续、组合)报道、新闻摄影作品。
2.广播类:消息、评论、专题、系列(连续、组合)报道、新闻访谈节目、新闻现场直播。
3.电视类:消息、评论、专题、系列(连续、组合)报道、新闻访谈节目、新闻现场直播。
4.网络类:新闻评论、新闻专题、新闻访谈、网页设计、新闻摄影作品。
5.媒体融合类:短视频新闻、在线直播、新媒体创意互动、新媒体品牌栏目、新媒体报道界面、融合创新。
三、评选范围
中央新闻单位驻甘机构及其新闻网站、香港新闻单位驻甘机构、省内各级新闻单位,在2020-2021年度内原创,并在中央主要新闻媒体,国外及港澳台公开出版的报刊,全国层面有较大影响的电台、电视台、网络媒体首次公开刊播的宣传推介甘肃的新闻作品。合作作品由首发刊播出品单位推荐。
四、评选条件
(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正确,讲好甘肃故事,传播好甘肃声音。
(二)参评作品不得存在违******的政策、国家法律法规、我国和国际道德规范以及其他公序良俗等问题,不得存在危害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的问题。
(三)作品聚焦我省中心工作和重大活动,新闻性、时效性强,能够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地报道甘肃,社会效果好。
(四)参评作品必须是参评单位自己采编或独家组织刊播的,以宣传甘肃为内容的原始作品,不得进行后期改编处理。
(五)语言文字生动,表达纯熟、简练,制作精良,感染力强。
(六)在中央主要媒体头版头条、其他版面重要位置、王牌栏目刊播,正面报道甘肃的新闻稿件适当增加评选权重。
(七)对外报道能够适应境外受众视角、欣赏习惯和社会习俗,针对性、时效性和吸引力、亲和力强。在境外发布或被境外媒体转载、对外传播效果好的新闻作品适当增加评选权重。
(八)对同一事件的同体裁新闻作品,在同等条件下,特别是消息类、突发事件报道等时效性要求强的作品优先考虑首发时间在前的作品。
(九)不同项目作品基本要求:
1.消息类作品要求新闻性强、时效性强,语言文字简明扼要,有完整的新闻要素,表述准确,逻辑清晰。
2.评论类作品要求观点鲜明,论点正确,论据准确,分析深刻,论证有力,具有不同媒体的特色。
3.通讯、系列(连续、组合)报道、新闻专题类作品要求主题鲜明,选材典型,结构合理,语言生动,报道内容全面有深度。其中系列、连续和组合报道的单篇作品不少于3篇,且各单篇作品之间的标题、内容关联性强,能成系统,不含事后将一段时间内分散发表的主题和内容相关的报道集纳在一起的作品。
4.访谈类作品要求选题恰当,时效性强,主题集中,内容完整,脉络清晰,语言流畅。嘉宾有代表性、权威性,主持人提问、转承自然得体,背景资料运用得当。
5.网络作品要求交互性强,专题作品结构清晰、逻辑分明。
6.新闻摄影作品要求新闻性强,现场抓拍,表现力强,标题准确,文字说明新闻要素完整,文字简洁。
7.媒体融合作品要求新闻性强、即时性强、交互性强、共享性强,技术应用效果好,传播效果好。鼓励内容呈现方式创新和技术应用创新的作品。
五、评选程序
2020-2021年度对外宣传甘肃优秀新闻作品奖实行初评、复评二级评选制。
(一)初评。初评由“评选范围”所列各市州、各单位根据分配名额,负责组织评选,确定推荐复评参评作品名次排序,并在本单位、本地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向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报送相关推荐材料。其中,各市州推荐参评作品需经过作品首发单位和本市州范围内2次公示,公示时间均为5天,公示无异议后,由市州党委宣传部统一汇总上报。对参评作品创作者,结合工作实际征求有关方面意见。
(二)复评。复评由省委宣传部聘请相关单位负责人和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组织评审。评委会召开会议对报送初评推荐作品进行评审,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评选出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复评结果报省委宣传部部务会会议审议同意,并经对外宣传甘肃优秀工作奖和优秀新闻作品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后,在全省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对外宣传甘肃优秀工作奖和优秀新闻作品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确定正式表彰对象。
六、组织领导
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成对外宣传甘肃优秀工作奖和优秀新闻作品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
七、报送数额
(一)人民日报社甘肃分社、新华社甘肃分社、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甘肃总站不超过30件。
(二)光明日报甘肃记者站、经济日报甘肃记者站、中国日报甘肃记者站、中国新闻社甘肃分社、香港大公文汇传媒集团甘肃记者站、香港商报驻甘办事处、甘肃日报社、省广电总台、甘肃日报报业集团不超过20件。
(三)科技日报甘肃记者站、人民政协报甘肃记者站、中国纪检监察报甘肃记者站、工人日报甘肃记者站、中国青年报甘肃记者站、中国妇女报甘肃记者站、农民日报甘肃记者站、法治日报甘肃记者站不超过15件。
(四)其他中央新闻单位驻甘机构不超过5件。
(五)各市州党委宣传部、兰州新区党工委办公室、省内有关高校不超过5件。
如超额报送,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按该单位申报作品目录,撤下排序靠后的作品。
八、材料报送要求
(一)凡是推荐参加复评的作品,须由各推荐单位填报《2020-2021年度对外宣传甘肃优秀新闻作品奖初评公示情况说明》(见附件2),由单位主要领导或主持工作的领导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盖单位部门章无效)。
(二)推荐单位须报送关于推荐参评作品第一作者的征求意见情况 。
(三)各项目参评材料要求详见附件3、附件4。
(四)参评作品相关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2年10月10日,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评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dwxcgansu2022@163.com
(五)相关申报表格可从甘肃文明网自行下载(网址链接:http://www.godppgs.gov.cn/other/003/015/828/00301582822_07b4357a.zip)
(六)参评作品的主创人员人数原则上按不超过5人申报,姓名和排序以发布时署名为准(发布时署笔名、网名的,申报时可在笔名、网名后括号内填报本名;发布时未署名的,按“集体”申报)。申报主创人员为“集体”的,需附主创人员名单。
九、奖励办法
2020-2021年度对外宣传甘肃优秀新闻作品奖由省委宣传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进行联合表彰,向获奖作品作者或主创人员颁发荣誉证书,并按照《甘肃省贯彻〈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待遇规定(试行)〉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向获奖作品作者或主创人员发放奖金。
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楠 (0931)8928514 18794208211
传 真:(0931)8928514
电子邮箱:dwxcgansu2022@163.com
通讯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南昌路1648号(省委宣传部对外新闻处)
邮政编码:730030
附件:1.对外宣传甘肃优秀工作奖和优秀新闻作品奖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2.2020-2021年度对外宣传甘肃优秀新闻作品奖初评公示情况说明
3.2020-2021年度对外宣传甘肃优秀新闻作品奖参评作品材料报送细则
4.参评作品推荐相关表格
4-1 2020-2021年度对外宣传甘肃优秀新闻作品奖参评作品推荐表(报纸、广播电视消息∕评论∕通讯∕专题∕系列、组合、连续报道)
4-2 2020-2021年度对外宣传甘肃优秀新闻作品奖系列(连续、组合)报道作品完整目录
4-3 2020-2021年度对外宣传甘肃优秀新闻作品奖参评作品推荐表(广播电视新闻访谈节目/新闻现场直播)
4-4 2020-2021年度对外宣传甘肃优秀新闻作品奖参评作品推荐表(网络新闻评论∕新闻专题∕新闻访谈∕网页设计)
4-5 2020-2021年度对外宣传甘肃优秀新闻作品奖网络新闻专题参评作品代表作网址
4-6 2020-2021年度对外宣传甘肃优秀新闻作品奖参评作品推荐表(短视频新闻、移动直播、新媒体创意互动、新媒体报道界面、融合创新)
4-7 2020-2021年度对外宣传甘肃优秀新闻作品奖参评作品推荐表(新媒体品牌栏目)
4-8 2020-2021年度对外宣传甘肃优秀新闻作品奖新媒体品牌栏目代表作基本情况
4-9 2020-2021年度对外宣传甘肃优秀新闻作品奖参评作品推荐表(新闻摄影)
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
2022年9月13日